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及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郑财预[2017]903号)文件要求,2018年春季学期,继续落实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公用经费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政策;统一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经统计,2018年春季学期区财政针对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2067人,共计拨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3263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2860万元,免除课本费395万元,按照资助学生人数,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8万元。
及时落实上级政策,在学校开学前保证将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更好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