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被申请人:郑州市澳门点点注册地址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邮寄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4月1日收悉。
请求:1.确认被申请人未依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处理举报事项违法;
2. 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受理举报是否决定立案。
经依法审查,本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与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本案中,申请人的举报内容,不属于前述司法解释规定的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投诉行为,不涉及申请人的实体权利,被申请人对其举报是否处理及如何处理均不会对其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申请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受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4月7日